文档介绍: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
到受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申请人领取申请表、申报材料指南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外地企业跨区域备案资料
5、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
6、中标通知书(附招标备案书)
7、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1年内为投资额50%,工期1年以上为投资额30%)
8、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9、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10、施工组织设计
11、拆迁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1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1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
发放施工许可证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补缺及完善材料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