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
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一、基本定义
复合预混合饲料,是指以矿物质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其他饲料添加剂、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基本营养需求,在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或动物饮用水中的添加量不低于8>03>.1%且不高于10%。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矿物质微量元素与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微量元素需求,在配合饲料、%且不高于10%。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维生素与载体和(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其中维生素含量应当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维生素需求,在配合饲料、%且不高于10%。
一、基本定义
介绍:
1、本办法中的预混料的定义是描述+分类的定义,较过去的定义窄,过去产品可能有直接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但现在没有,只有复合、微量、维生素三类。
2、关于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根据本办法中的定义,仅为氨基酸、矿物元素和维生素三类。这与我们通常认为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有区别,我们通常认为的酶制剂、非蛋白氮也属这一类,但这里只规定了三类,即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酶制剂等混合的剔除了预混料的范畴。
3、从定义上看,复合预混料为营养性添加剂(主体)+其他饲料添加剂+载体或稀释剂;微量元素预混料为矿物微量元素+载体或稀释剂;维生素预混料为维生素+载体或稀释剂。按定义,微量元素预混料和维生素预混料中不能加一般饲料添加剂,与生产实际有距离,期待部里能否在贯彻意见中明确!
一、基本定义
介绍:
4、预混料定义中“营养性添加剂能够满足其适用动物特定生理阶段的微量元素需求”如何执行,可按照满足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规定的推荐用量要求来操作。
5、均匀混合物。添加剂预混料定义中没有提,但复合、微量、维生素预混料定义均有此提法,故混合均匀度应成为预混料标准中的定义性指标。这对高浓度、低添加量产品有着重要意义。
二、定制产品
1、主体。定制产品的主体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养殖和经营单位不能定制产品。生产定制产品的主体是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2、管理。(1)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2)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标签不能少,且饲料标签还须增加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至于标注的形式和位置可在《饲料标签标准》中进一步明确。
(3)仅限定制企业自用。
二、定制产品
3、责任。(1)生产企业向定制企业外销售的,按《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即第三款按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