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房地产开发工程办理证(件)资料及程序
一、 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受理部门:市国土局 )
1、通过竞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规费后
可直接办理证》,并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用地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身份证;
(3)委托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
(4)建设用地政府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
(7)用地红线图两份;
(8)土地评估报告;
(9)地质灾害报告;
(10)压覆矿产报告;
2、通过其他征(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须报省政府批准的,用地 单位需向国土部门呈报下列资料,经批准后再按以上要求办理《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
(1)用地申请;
(2)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或核准文件;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法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5)工程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备案材料和评 审意见;
(6)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7)征(拨)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8)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及国土部门所需文件由市区国土部门负责,同 时逐级报批。
二、工程选址意见书 (受理部门:市规划局)
(1)申请书一份(拟选地址、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用地规模)
(2)工程建议书或计划部门立项文件;
(3)工程可行性报告;
(4)环境影响评估;
(5)相关土地权属手续和规划设计图;
(6)测绘单位 1/1000—— 1/500 地形图 2 份及磁盘;
(7)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8)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工程规划设计总图或设计方案
(受理部门:市规划局)
1) 申请书;
2) 近期国测系统实测图的选址红线图,地形图(原件);
3)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件);
4) 总图方案,彩图,黑白图各一份;
5) 消防、人防、环保等意见资料;
四、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理部门,市规划局)
(1)申请书(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内容);
(2)工程可行性报告;
(3)工程选址意见书;
(4)土地手续;
(5)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总图书 1 份;
五、工程环评
(受理部门:市环保局)
1)规划、土地、建设、计划等部门批准文件和红线图;
2)填写《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5 万平方
3)现场环境影响评估(建筑规模 5 万平方以下作环评报告, 以上则须作环评书)
六、工程立项投资计划文件
(受理部门:市发改委)
(6)申请报告;
(7)工程建议书;
(8)工程可行性报告;
(9) 开户银行出具的工程资金证明(总投资额的 35%以上)
(10) 土地预登证;
(11) 规划选址意见书;
(12) 环保部门环评意见书;
(13) 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14) 开发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
七、工程绿线审批
(受理部门、市林业绿化局)
1)申请报告;
2)市规划局已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