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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三支一扶待遇、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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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三支一扶待遇、政策

2013年海南省三支一扶待遇、政策: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学历的2300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500/月。对于年度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学历增发一个月的工作、生活补贴。
(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享受绩效工资。第一年按新参加工作人员执行见****期绩效工资;第二年管理人员按最低等级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岗位执行绩效工资。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工作、生活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由服务市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县“三支一扶”办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四)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本岗位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服务期满相关优惠政策】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二)所在服务市县、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情况下,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既可报考定向招录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