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如果违反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谓“违反本法规定”,是指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 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 四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具体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 位单方解除的、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用 人单位终止的等。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 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 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 动者有关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因此,如果劳动者权衡利弊 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太大,不要求继续履 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应当 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另外,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不能继续履 行了,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外地、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等, 此时即使劳动者想继续劳动合同也无法继续,因此,在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为防止用人单位从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中获益,实践部门应对“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续履行”作限制性解释,不能作宽泛理解。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 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不能免除其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 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过错性辞退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
违约金。
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