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继承法讲义.doc

格式:doc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继承法讲义.doc

上传人:yunde113 2014/8/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继承法讲义.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讲稿
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金郝庄镇司法所副所长牛少鹏,今天我们就《继承法》的涉及到的部分知识来共同学****一下!
第一部分继承法的相关概念
一、什么叫继承?
继承就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在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由有资格继承的人所取得。这里需要强调的有“死亡”、“个人”、“合法”三个关键词。
二、什么叫继承权?
简单来讲,一句话,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里需要指出的有四点:
(一)享有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个人即自然人,排除国家、集体、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这些非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取得全部或者部分遗产,但这不是基于继承关系,而是基于法律的其他规定,要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要么是无人继承的遗产。
(二)根据“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的法律规则,继承权可以放弃,但继承权的放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大家注意,是要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三)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是针对活人而言的,因此胎儿和死亡了的人没有继承权。但基于继承法的特别规定,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这在法律上表述为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予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继承,这在法律上称之为代位继承。
(四)继承权在依法取得并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会在一定条件下丧失。继承权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丧失:
。根据司法解释,不管杀害行为的动机如何,也不管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这里强调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在于为争夺遗产,否则就不丧失继承权;
。根据司法解释,只要情节严重,不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但是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何为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多从手段、时间及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去认定;
、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何为情节严重,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目前明确了一种情况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应当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另外,在此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即使没有篡改,由于其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规定,而部分无效。
三、什么叫遗产?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遗产这部分,主要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的范围,继承法上列举了七类,其中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第七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另外对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保险金、抚恤金等能否作为遗产在这里略作说明。
关于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则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
关于抚恤金:抚恤金是对生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不能算作遗产,不能继承。
关于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如果领取后伤残者死亡,这可作为遗产加以继承。但在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即死亡所得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将因人身损害死亡后的赔偿权利人界定为受害者的近亲属,此类财产不按遗产性质处理(比如用此偿还死者个人债务),但这仍然相当于遗产进行继承方式处理。
关于承包经营权:如果某承包经营户中某一人死亡,根据30年不变规定,其他承包人可以该承包经营户的名义继续承包经营,但不属于继承范畴。
第二部分继承的种类
继承法规定了哪几种继承种类?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中关于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特殊继承关系。
以下我将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顺序来分别介绍其中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在讲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前,先讲一个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问题。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按照遗嘱和遗赠的内容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或者遗嘱和遗赠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的直接规定来继承的继承。根据刚才讲的继承法的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问题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法定继承属于最后继承”。
关于法定继承,重点是理解其范围和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继承顺序:①配偶②父母③子女④代位继承中的晚辈直系血亲
⑤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二继承顺序:①兄弟姐妹②祖父母③外祖父母。
:区分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