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领导试餐、教师陪餐制度
为实施好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行政自费试餐、教师自费陪餐制度。
1、试餐人员为学校行政值日领导,陪餐人员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2、试餐、陪餐时间地点:
试餐时间为学生就餐前30分钟,地点为厨房;
陪餐时间与学生同时就餐,地点为各年级教室。
3、试餐、陪餐人员按3元/餐自觉交餐费。
4、由校委会领导统一安排试餐、就餐人员,试餐、就餐人员按时间地点进行试餐、陪餐;未经校委会领导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试餐、陪餐。
5、试餐人员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熟食中分类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试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6、陪餐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取餐后随学生在教室就餐。
7、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陪餐,认真登记。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雨朵镇沈场小学2012年春试餐、陪餐人员安排表
雨朵镇沈场小学2012年春试餐、陪餐人员安排表
星期
试
陪 餐
餐 领
教 导
年级 师
一
二
三
四
五
备
注
刘从新
刘 军
舒国智
杨文会
刘从新
一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二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三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四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五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六年级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
科任教师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