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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物品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crh53719 2016/7/1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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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爆破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爆炸物品管理,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 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 保障施工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非电导爆系统、起爆炸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破物品。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路内外所有工程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结合我单位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爆炸物品,是指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其使用的委外协作队伍。第四条:施工现场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应该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公司主管领导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物资管理部门的主管负责购买、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爆破作业使用的单位主管负责使用过程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及有关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六条:安检部门、公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应该接受地方公安机关的检查。第二章仓库区域规划第七条: 施工需要使用爆炸物品, 但又无储存爆炸物品仓库的, 必须在开工前选择建立仓库(储存室)。第八条:建库选址时应由建库单位会同批准的公安机关的批准的公安机关共同进行实地勘察。既便于施工生产, 又确保安全的原则, 在建在城镇独立地段, 不应建在城市或其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附近,不应布置有山洪、滑坡和地下水危害的地段,尽量利用山丘等自然屏障。不应使用无关人员和货物流通过仓库区。第九条:准备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技术部门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 ,然后由公安部门配合安检部门将相关资料报送地方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并将相关手续送铁路公安机关备案, 之后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建库完毕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如施工需要修建临时仓库时,也需经铁路公安机关和当地派出所批准。第十条: 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规范要求, 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 1 )仓库区内各危险等级库房应该分别建造,库区内部各危险等级库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2 米,不宜长面积相对布置,存药量较大时不宜布置在仓库区出入口附近。应该根据危险等级及储存两分别计算。( 2) 仓库值班室设置宜充分利用天然屏障, 布置在安全地带, 独立设置, 应偏离爆破器材库轴线, 其角度不宜小于 70度, 值班室距各危险等级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30 米,应保持视线良好。( 3) 库房严禁设辅助用房, 应为单层建筑, 墙体应为 24 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库顶应采取混凝土浇注或抹厚 10 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厚层; 房檐距地面不小于 2米, 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 库房门应为二层且向外开启, 外门应为铁包皮裹的耐火门, 里层为铁栅门和金属网实, 不应设置门槛。窗内应能开启并应配置铁栅、栏杆或金属防护网。门锁应为防撬暗锁。在窗下靠近地面的适当部位设置通风孔; 并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4) 库区周边应设置刺铁丝网或密实围墙, 围墙到最近房墙面不应小于 5米, 高度不应低于 2米, 墙顶应设置防攀越措施, 库房周围 5 米范围内应清除枯草, 易燃物, 围墙外 15 米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和竹林。( 5) 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 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小于 10 欧姆。库房内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区需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 禁止电气线路跨越各危险等级库房。各危险等级库房的照明应采用室外投光灯。库区值班室按照明一般电气场所设计。( 6 )库区内严禁一切烟火。草原和森林地区的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渠,防火沟渠边缘距库区围墙不宜小于 10 米,沟渠宽 1 米至 3米深 1米。仓库区内应配置适当的消防器材, 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 灭火器配备应执行 GB40 的各项规定。仓库区宜设置消防水池,存水池容量不小于 15 立方。第三章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第十一条: 购买爆破器材由物资部门负责, 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承办。在购买前物资部门按照计划签定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及时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爆破物品购买证,”然后到有“爆破物品安全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破物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部门购买。购买后应及时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 第一十二条:爆破物品的运输由采购单位负责,并选派熟悉所运物品性能的人员押运。运输爆炸物品应按照规定向所在县以上公安机关申领“爆破物品运输证”。跨越省、市、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