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
小城市应每 1200-1500 人一辆标准车。
800-1000
人一辆标准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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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
2 辆;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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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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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
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 表
公共交通方式
运送速度( km/h)发车频率(车次 /h )
单向客运能力(千人次
/h )
公共汽车
16~25
60~90
8~12
无轨电车
15~20
50~60
8~10
有轨电车
14~18
40~60
10~15
中运量快速轨道
20~35
40~60
交通
15~30
大运量快速轨道
30~40
20~30
30~60
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 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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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
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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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达到
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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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 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 40min 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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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 表
公共交通方式
市区线 (m)
郊区线 (m)
公共汽车与电车
500~800
800~1000
公共汽车大站快车
1500~2000
1500~2500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8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