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章个人所得税会计
、征税对象、税率和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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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要点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法规概述
本节主要内容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3、人个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5、个人所得税税率
6、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实行分类征收;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费用各除额较宽;
计税方式多样化;
鲜明的奖限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点
居民纳税义务人:
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
无住所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
二、纳税人
所得来源的确定(下列所得均属于中国境内所得):
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在中国境内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名次的奖金所得;参加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有奖活动而取得的中奖所得;购买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发行的彩票取得的中彩所得;
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三、征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固定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附加扣除费32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每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每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经营月数×1600)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为每次收入额-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为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转让所得;
每次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每次收入额
四、计税依据
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