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代理合同)顾问委托
合同
内容目录
第壹章 总则 2
第二章 委托顾问事项 3
第三章 委托顾问期限 5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6
第五章 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用和付款时间表(见附二)8
第六章 违约责任 8
第七章 附件壹 9
第八章 附件二 10
物业管理顾问委托合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本合同当事人
本物业管理顾问委托合同于 2003 年 12 月 1 日订立。合同壹方为
“浩天•天娇源公寓”的发展商——天津浩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位于天津市马场道 1 号,合同另壹方为
北京和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位于北
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8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于自愿、平等、协商壹致的基础上,甲方
将其开发的“浩天•天娇源公寓”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工作委托于乙
方实行,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条定义
于本合同中:
1. “合同”指定天津市浩天•天娇源公寓项目物业管理顾问
委托合同。
2. “发展商”指天津浩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
人。
3. “物业管理顾问”指北京和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合法
继承人。
4. “公寓”指位于 的浩天•天娇源公寓项
目。
5. “产权人”指已购买物业的所有各方。
6. “浩天•天娇源公寓物业管理公约”指规范物业产权人和
管理者责权利的约束性文件。
7. “共有物业”指《浩天•天娇源公寓物业管理公约》规定
的物业公共区域和设施。
8. “单独所有物业”指《浩天•天娇源公寓物业管理公约》
中规定的建筑范围。
9. “物业管理顾问”指“浩天•天娇源公寓”物业管理顾问
于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顾问服务。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高级公寓及其配套
坐落位置:
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
其中:居住建筑面积: ㎡
第四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公寓的发展商,本公寓的发展商应
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顾问事项
第五条顾问范围
1. 本合同为向发展商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而订立的,其中
包括向共有物业及公共设施所提供的顾问建议。
2. 物业管理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⑴物业管理顾问期和交接启动期
物业的顾问期和交接启动期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定期参加甲方的销售活动,协助销售宣传;
b. 定期参加甲方的运营例会,且提出合理化建议;
c. 定期组织培训甲方员工,使其随时掌握物业管理关联政
策、知识;必要时组织甲方人员至乙方于管理项目现场
培训;
d. 掌握、熟悉甲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及客户基本资料;
e. 作好甲方委托顾问项目物业服务的筹备工作,包括:管
理处构建、人员组织、规章制度制定等。
⑵物业服务督导期间的工作
物业服务督导期间的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督导物业管理单位对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的维修、
养护和管理,包括:公共设施养护、公共区域的保安、
保洁工作、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维护等;(具体范围
见第六条至第十四条)
第六条公寓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七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公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垃圾道、车场设备、公用照明、卫星电
视接收系统、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