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法律制度
主讲人:郑 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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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法是指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
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设在不同国家
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1)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设在不同的国家。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比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复
杂。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有形货物。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
(一)各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英国《货物买卖法》
《美国统一商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这些公约主要有1964年的海牙《国际货物买
卖统一公约》、《国际货物合同成立统一
公约》、1979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时
效期限公约》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公约》。
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以下简称“公约”)是迄今为止有关国际货
物买卖合同的一项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
(三)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贸易惯例
1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该通则是国际商会为统一解释贸易术语而邀请各方面该通则是国际商会为统一解释贸易术语而邀请各方面
的专家和学者制定的一套国际规则。有多个文本,最的专家和学者制定的一套国际规则。有多个文本,最
新的是新的是20002000年修订的文本。年修订的文本。
22、、《《华沙华沙————牛津规则牛津规则》》
该规则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该规则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321932年制定。年制定。
33、、《《1941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
该定义是由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理事会和全国对外该定义是由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理事会和全国对外
贸易理事会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制定的,在南北美洲各贸易理事会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制定的,在南北美洲各
国有很大影响。国有很大影响。
44、、《《国际销售示范合同国际销售示范合同》》
国际商会国际惯例委员会于国际商会国际惯例委员会于 年年 月通过。月通过。
19971997 66
第一章 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
重要公约与通则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The UN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是联合国贸易
法委员会继《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之后,在统
一国际贸易法方面通过的一项最为重要的
公约。
我国已于1981年9月30日在公约上签字,
1986年12月11日交存批准书。该公约于1988
年1月1日起对包括我国在内的11个缔约国生
效。
公约由一个序言、四个部分组成:
1、序言部分:确立了公约的基本原则。
2、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了公约的适用范围。
3、第二部分:规定了合同成立的规则。
4、第三部分:规定了货物买卖双方的权利、
义务、风险转移、违约责任、免责事项等。
5、第四部分:关于公约签署、加入、批准、
生效、退出、保留等事项的规定。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1、“国际性”:
(1)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
且这些国家必须是公约缔约国 ;或
(2)非公约缔约国,但合同应适用的法律
为公约缔约国法 。
★我国在批准《公约》时的两项保留:
(1)关于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
按照公约第11条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无须
具备特定的形式,无论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或其他形式都是有效的。
(2)关于对《公约》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