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委 托 代 缴 社 会 保 险 协 议
甲方 :
通讯地址: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因乙方无法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
缴,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保险及其他乙方申请购买之社保项目(以下简称“社保”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并认可按照以下缴纳方式及标准 , 由甲方为其代缴 : 根据成都社保局统一标准购买社保, 缴费基数根据成都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费比例确认, 缴纳社保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甲方应承担及个人承担的) 全部都由乙方承担, 同时甲方为乙方代缴社保每年所产生的残疾人保证金也由乙方承担 ( 如有 ) 。
二、若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虚假情况,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按每一个月为一个周期履行。乙方在每月 5 号前 , 向甲方询问本月乙方需要缴纳的费用,且须在每月 10 日前,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从年月开始。
甲方财务部门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号:
四、乙方对向甲方的款项有异义, 应在甲方代缴社保之日起下一个月的 5 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五、甲乙双方确认, 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 奖金等物质待遇。 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职务行为。
六、如因乙方未按时将下月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缴至甲方财务部门的,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停止代缴乙方社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 乙方随时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社保信息。
八、甲方因自身管理需要,随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但应通知乙方。
九、由于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等原因, 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 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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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可任意选择短信、快递、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如采用短信或快递传递的,无论乙方是否收到,甲方向协议首部乙方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
乙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 应自变更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当面递交给甲方; 否则,乙方承担未通知甲方变更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而引起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