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组织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 , 我国的有组织犯罪正在自发地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进化,在全国各地均已发现带有***,影响我国公民的正常生活,,对其发展趋势及形成和发展的原因进行分析. 我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及其治理康树华一、我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当前,我国有组织犯罪形势严峻。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所揭露出来的大量案例中,可以发现近期有组织犯罪案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特征: (一)暴力性倾向仍旧突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一些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滥杀无辜,伤害群众,在一定地区内恐怖气氛弥漫, 人们毫无安全感, 敢怒不敢言。有组织犯罪的暴力性、残忍性在东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仅就吉林省 1996 年以来查获的长春市梁旭东、四平市孙长春、和龙市顾顺德、通化县李洪玉、松原市高建平、桦甸市董帅彬、孙继强、舒兰市黄传祥、吉林市沙云涛、梅河口市田波等八个有组织犯罪集团的罪恶行为进行统计, 在其暴力实行强包、强卖、强买、强贷的原始积累过程中,先后打伤致残 71 人。(二)向经济领域渗透,暴力垄断经营 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形成的有组织犯罪有一个显著特点: 纯粹的暴力集团少了, 以合法生意为掩护, 拥有公司、企业的多了。在这一时期, 由于单纯靠简单原始的犯罪方法难以积聚巨额财富, 因此, 有组织犯罪在搜刮到一定数量的钱财后, 往往开始开办公司, 向经济领域渗透。例如,梁胜利有组织犯罪集团是河南许昌市迄今为止活动时间最长、人数最多、组织最严密、社会危害最大、关系网最复杂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长期以来, 该组织在梁胜利及其他骨干成员的领导下,以开办公司、信息部、托运部等合法经营形式为掩护,霸占市场, 强行承揽工程,获得了大量的非法经济利益。一些有组织犯罪分子通过非法经营赌场来赚取暴利,并以此形成对一定范围的控制,同时通过暴力实施垄断经营。例如, 湖北仙桃“涉黑第一案”主犯刘烈勇通过开设赌场收买网罗一批打手, 利用***、敲诈***等手段, 垄断仙桃地区的水泥、屠宰、***业, 非法成立“稽查队”, 强买强卖, 造成 1 人死亡、8 人重伤、3 人轻伤和 5 人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⑴又如,浙江宁波一起***性质组织犯罪中,杨传斌、杨传明和杨传细兄弟三人 2000 年前后从事赌博活动。杨氏三兄弟为扩大势力、称霸一方, 采用威胁、利诱等手段, 纠集多名江西省籍无业人员, 在宁波市区以及镇海、北仑等地,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伤害、敲诈***、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 1 人死亡、 3 人重伤,多人轻伤。⑵(三)组织形式更加严密,重要成员固定;规模发展迅速这一时期的有组织犯罪集团, 其组织形式更趋严密, 重要成员固定, 基本上已经具备了***组织的全部特征, 而不再仅仅是处于过渡阶段的“***性质组织”。例如前述刘烈勇案,其犯罪集团有严格的“规矩”:不准吸毒,讲团结,不要在外面丢脸,不要在外面扯皮, 要搞就搞赢;“班子”内有严格的分工, 对于处理“扯皮”或组织“班子”成员干什么事, 刘烈勇不亲自去干,而是一级一级地安排办理。 2000 年“打黑除恶”过程中,破获的黑恶势力案件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组织人员和规模发展迅速。一个组织动辄 50 多人,最大的 150 多人,个别的还有 200 多人的。 20 世纪 90 年代末以来, 有组织犯罪的势力范围日益扩大, 从一个村、一个镇发展到一个国有矿区、一个县城,再到一个地级市、一个地区。而刘涌***组织、梁笑溟***组织、甘肃李氏兄弟和重庆的封曼***组织则达到了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并且插手政界事务,形成“黑色权威”。(四)寻求“保护伞”,黑白勾结愈演愈烈一些有组织犯罪能够持续存在达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 其根本原因之一, 就在于有组织犯罪, 向政治领域渗透, 以及对官方特别是对警方的腐蚀、渗透, 并与其相互勾结, 而主要手段是***、收买官员, 寻求保护伞。事实证明, 这是有组织犯罪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黑白勾结, 警匪一家, 决定了有组织犯罪发展的规模、速度以及存在时间的长短。例如, 浙江省破获的以张畏为首的***性质组织, 其成员相对固定, 内部等级森严, 呈金字塔型结构, 同时有严格的“帮规”、“家法”。张畏控制其全体成员, 下有骨干和成员 151 人,既有策划者、指挥者,又有执行者,设立空壳公司 50 余家,帐号 159 个,组织了 30 余名打手。张畏还先后担任湖北省枝城县政协副主席、台州市青联委员、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法制报社名誉社长等职, 插手政界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