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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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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doc

上传人:755273190 2021/11/28 文件大小:4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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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HSEP03R1 HSE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与符合性评审表 A/0
编 号: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湖南百利工程
科技有限公司
HSE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与符合性评审表
工程(设计)板块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日期
相关条款摘要
适用部门
符合性评审
1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罐区布置
罐区的布置位置应符合液体物料的流向;
原料罐区宜靠近相应的加工装置;
成品罐区宜靠近装车台或装船码头;
宜利用地形使液体物料装车台或装船码头;
性质相近的液体物料储罐宜布置在一起;
可燃液体储存温度
确定原则
可燃液体储存温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 应高于可燃液体的凝固点(或结晶点),低于初馏点;
b) 应能保证可燃液体质量,减少损耗
HSEP03R1 HSE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与符合性评审表 A/0
编 号: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C) 应保证可燃液体的正常输送;
d) 应满足可燃液体的政党输送;
e) 加有添加剂的可燃液体,其储存温度尚应满足添加剂的特殊要求;
f) 应考虑热能的合理利用;
g) 需加热储存的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低于其闪点和自燃点。
h) 对一些性质特殊的液体化工品,要确定其合理的储存温度以尽量避免自聚物和氧化物的产生。
可燃液体储存温度推荐值
推荐表。
可燃液体的储存温度推荐值
可燃液体名称
储存温度
对二甲苯
7℃~40℃
液化烃、汽油、其他芳烃、溶剂油、煤油、喷气燃料和轻柴油等
15℃~40℃
轻质润滑油、电器用油、液压油、重柴油等
≤40℃
重质润滑油
40℃~60℃
润滑油装置原料油
60℃~80℃
重油(渣油)
≤95℃或120℃~200℃
沥青
130℃~180℃
石油蜡
高于熔点 15℃~20℃
环氧乙烷
-60℃~0℃
环氧丙烷
<25℃
丁二烯
<27℃
苯乙烯
5℃~10℃
HSEP03R1 HSE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与符合性评审表 A/0
编 号: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5(2)储罐选用
() 储罐容量
a) 原油和原料油的储存天数,-1确定。
-1 原油和原料油储存天数
进厂方式
储存天数
备注
管道输送
5~7
对原油指来自油田的管道,对其他原料指来自其生产厂的管道。
铁路运输
10~15
内河及近海运输
15~20
储罐总容量应同时满足装置连续生产和一次卸船量的要求
运洋运输
≥30
注:① 如有中转库时,其储罐容量宜包括在总容量内,并应按中转库的进油方式计算储存正数;
② 进口原料或特殊原料,其储存天数不宜少于30天。
b) 中间原料油的储存天数,-2确定。
-2 中间原料油储存天数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