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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高田村厂房
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标准厂房工程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郑发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玉平、应正荣、周梦晓
联系电话:6
备案机构: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二O一五年十月
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标准厂房工程
招标文件·签发单
工程名称
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标准厂房工程
招标人
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日 期
2015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投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
评标
合同授予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纪律和监督
评标办法
总则
评标程序
评标标准及办法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工程质量保修书
技术规范及图纸
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标准厂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大溪镇高田村经济合作社 ,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厂房及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约16010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约9642m2,为四层框架结构;2#厂房建筑面积约6270m2,为三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外墙:水泥砂浆抹灰外刷外墙弹性涂料;内墙:混合砂浆抹灰乳胶漆罩面;天棚:混合砂浆抹灰乳胶漆罩面;门窗:丙级木质防火门、铝合金门窗、钢卷帘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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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2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上午8:00时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3日下午14:0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事项
林小姐)。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