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通州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自/ 复评汇总表序号考评内容应得分拥有总数量抽查数量抽查不合格数抽查不合格率实得分备注一、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合计应得分 450 分,实得分分) 1 资质证照/ 2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30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40 4 安全教育培训 50 5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0 6 安全记录档案 30 7 应急救援 70 8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35 9 其他( 持续改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95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合计应得分 550 分,实得分分) 1 设备设施 90 2 作业安全 340 3 场所环境 60 4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60 评分规则: 1、评审时,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考评,以现场查证、资料核对和检查考核的方法进行; 2、所有扣分只扣除该条款或项目的分值,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否决项未得分的,将被“一票否决”,不予评审通过; 4、总分为 1000 分,企业实际评审分数=各项目实得分之和; 5、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总得分不得低于 800 分。 2 通州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定标准评定指标评定项目标准分值评定内容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参考依据备注说明(对应 AQ/T 9006 -201 0 条款)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 取得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按期年检,即为否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7条/ 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 30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1 、未按规定配备人员的, 不得分; 2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3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扣 10 分; 4 、扣满 30 分的,追加扣除 1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19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26条第 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 10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考核指标扣 10 分。 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第 条第 条责任制制定及内容要求 30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传达至责任人员; 2、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 做到“一岗一责”。 1 、未制定安全责任制扣 30分; 2 、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人员扣 20 分; 3 、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岗位责任内容扣 20 分; 4 、有安全责任制,未明确考核要求扣 10 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4 条、第 17条《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4 条、第 15条第 条安全教育培训 50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人次扣 10 分; 2 、培训流于形式(如伪造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笔迹相同、培训内容无针对性等),扣 30 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8条第 条安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每缺1项扣10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18条第 条、第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