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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楼中心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审小组
组 长:储志斌(校长)
副组长:徐华魁(副校长)
组 员:林小英(教务主任)、徐寿明(总务主任)、徐华良(总务副主任)、徐礼金(少先队辅导员)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专科及以上学历
:45周岁以下;
;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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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六、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青楼中心小学2017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
3、推荐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七、骨干教师的管理
学校将对校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