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 办 法
宣 讲 班
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出台背景
突出自主创新
条件大幅度提高
二、整体印象
取消地域界限
加大部门合作
共分 五章 二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三、办法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三、办法解读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主导产品应用什么高新技术
第一章 总则
三、办法解读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三、办法解读
第六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第X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机构
第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的,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三、办法解读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