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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法律基础知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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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居间(jūjiān)(中介)、居间(jūjiān)合同
1、居间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商业形式,是牵线搭桥、举荐媒引,促使交易双方成交的一种经纪活动。居间双方一般为平等主体间专项从事这种经纪活动而从中获取报酬的人,就是居间人。居间不仅出现(chūxiàn)在我们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中,还出现(chūxiàn)在证券交易、职业婚介等领域中。
2、居间合同:《合同法》第424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一页,共21页。
《房地产买卖居家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定金(dìnɡ jīn)合同)、居间合同
1、买卖合同 :
(定金合同):①从属性,从属主合同,为了保证主合同履行的 一 种担保合同 (定金罚则)
②实践性,以定金交付(jiāofù)为定金合同成立条件
③要式性,须以书面形式约定
第二页,共21页。
居间合同(hé tong)(特殊委托合同(hé tong))
概念:
类型:1、报告居间(向委托人报告缔约合同的机会)
2、媒介居间(在对房屋买卖的媒介居间中,房屋出卖人为一个(yī ɡè)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买受人为另一个(yī ɡè)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两个委托人委托的往往是同一居间人)
媒介居间人可以从双方(两个居间合同的委托人)取得报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完成了两个居间合同的给付。但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当事人可以另行作出约定,实务中,居间人有时候只对一方委托人收取佣金。在双重居间,居间人对双方均有忠实义务。
第三页,共21页。
居间(jūjiān)合同
特征(tèzhēng):有名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单务合同
例:甲欲出售自己的一套房屋,与乙签订居间合同约定:“乙为甲报告订约机会,事成后,甲支付报酬1万元。
《委托出售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综合
第四页,共21页。
《合同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dìnglì)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实践中如实报告的具体表现:
1、只需将所知道的情况如实报告委托人,但应尽可能掌握更多的情况,以供委托人选择。
2、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没有任何的隐瞒欺骗和任何自己主观臆测。
3、对于有影响的事项,如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资信状况、支付能力。
4、不得与第三(dì sān)人(其中一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也不得恶意促成合同成立。
第五页,共21页。
《合同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sǔnhài)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sǔnhài)赔偿责任。”
,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套房屋,特别要求,不能有一点渗水,刚好乙接受了另一委托人丙出售一套房屋。(乙知情,此房屋雨季时,有渗水,但为了报酬,乙隐瞒并欺骗了甲)在甲与丙签订买卖合同后,甲发现了问题,知道乙隐瞒并欺骗了甲便向丙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此例中的乙为了拿到居间劳务费,不仅没有履行据实报告的义务,而且还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与丙恶意串通而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因此,乙不仅无权向甲主张居间报酬的请求权,而且就其故意造成(zào chénɡ)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六页,共21页。
《合同法》居间人的报酬(bào chou)请求权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tígōng)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七页,共21页。
报酬(bào chou)取得必备条件
取得报酬必备两个条件:
1、所介绍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实践中居间人促成的合同,须为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合同无效(wúxiào)或可撤销,是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
第八页,共21页。
合法、有效(yǒuxiào)合同(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1、合法(héfǎ):
2、有效:
合同签订后存在有效、无效、效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