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明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 我公司收到壹张银行承兑汇票,该票据具体资料如下: 票号: 31000051/21658023 出票日期: 2013 年 01 月 15 日出票人全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 1661 — 16610154500000542 付款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汇票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 2013 年 07 月 14 日收款人全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账号: 14001648508050500424 收款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由于财务人员疏忽,在被背书人盖财务盖和法人章时,盖章不清晰,现我公司郑重声明:被背书人盖江西恒拓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是祝强,财务印鉴盖章不规范, 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负责,请贵行给予解付为谢! 特此证明我公司印章如下: 江西恒拓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 07月 04日 2012 年2 月 14 日 2012 年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