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rabbitco 2016/7/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一)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 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 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 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六)使用各类基金组织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监理同时包括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理。第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以及 2 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权限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承担具体的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招标项目应当进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招标投标及评标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第五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工程监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第七条工程监理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落实; (三)有招标投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初步设计图纸; (四)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相应的有形建筑市场发布招标公告。 3 第九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可以不进行监理招标: (一)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 且监理承包人不发生变更的; (二)工程监理企业或拥有控股工程监理企业的单位自建自用工程,且该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符合该工程要求的; (三)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且监理承包人资质符合工程变更规模后的要求的; (四) 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和代建制的工程项目, 其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监理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工程监理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自行办理监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门的工程监理招标组织机构和场所; (二)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工程监理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监理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算、预算及工程管理人员; (三)有编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组织工程监理评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第十一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应当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4 第十二条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 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申请人须知, 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企业诚信等级、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特殊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简历、执业证、业绩及诚信等证明材料。第十三条经资格预审, 招标人应当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如合格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一般应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 7 家合格投标申请人为投标人。特殊情况应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用其他办法。第十四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设规模、性质、特点等) 、建设单位、招标范围、资格条件、工程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