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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之物业停车费收费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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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之物业停车费收费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业停车费收费通知
【篇一: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 xx 业主、租户:
您好!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
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
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 60 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
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
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 50 个(建渣房暂时占用 10 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
50
元/张,包月费用按 xx 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 100 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 xx 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 6 月 17 日正式开始按 “先来后到 ”的顺序办理,直到 50 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 “临 ”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xx 物业服务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篇二:停车场正式收费通知】
关于启动南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的通知 商务区各楼宇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
南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运行,设施设备管
理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基本筹备到位。经研究,决定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启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实行记时收费。
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按(鄞价【 2011 】114 号文件)核定的收费
标准实施收费停车。即:停放 1 小时(含)不收费; 5 小时以内(含
免费 1 小时),每辆每次 3 元; 10 小时(含)以内(含免费 1 小时),每辆每次 5 元;连续停车时间超过 10 小时以上 24 小时内收费 10 元。收取停车费用后请车主主动向车辆收费员索取发票。
二、商务区内的各楼宇业主、正式从业人员可以向楼宇物业登记要求购买公共停车场包月卡或包年卡(一般半年起包,最长不超过一年),由楼宇物业统一向管委会综合物业科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向绿城物业办理包月、包年手续,一次性缴纳包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