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托计划的设立第三章信托计划财产的保管第四章信托计划的运营与风险管理第五章信托计划的变更、终止与清算第六章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第七章受益人大会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信托计划财产独立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不得将信托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信托公司因信托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信托计划财产;信托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信托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四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计划财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服务。第二章信托计划的设立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 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条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第七条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第八条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二)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三)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 (四)推介材料含有与信托文件不符的内容,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五)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或者恶意贬低同行;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九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风险评估、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第十条信托计划文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认购风险申明书; (二)信托计划说明书; (三)信托合同;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认购风险申明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 (二)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三)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四)委托人在认购风险申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的信托计划文件,并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托投资风险。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二份,注明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数量,分别由信托公司和受益人持有。第十二条信托计划说明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托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信托计划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三)信托合同的内容摘要; (四)信托计划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托单位价格; (五)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名称; (六)信托经理人员名单、履历;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风险警示内容; (九)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三条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四)信托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