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修订稿) 2011-06-09 信息来源: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以及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行为。第三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推广实施期暂定为 201 0年6月1日至 201 1 年 12月 31 日。期间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1 号)规定的从 2011 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政策的衔接工作。第四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遵循“手续简便、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第二章补贴政策第五条补贴方式及对象: 1 、凡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具有本市户口的个人(以下简称购买人) ,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 可以享受家电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2 、在政策实施期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 ,可享受运费补贴。 3 、在政策实施期内对购买人交售的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拆解处理企业,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 4 、在政策实施期内,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 5 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 50 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第六条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第七条补贴标准为: 1 、家电补贴。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 400 元/ 台,冰箱(含冰柜) 300 元/ 台,洗衣机 250 元/ 台,空调 350 元/ 台,电脑 400 元/ 台;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九条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由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对试点期间的中标企业进行调整完善, 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和联系方式, 并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拆解处理企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根据废旧家电回收数量、拆解能力、选址布局等实际情况作适时调整,报市政府确定,确定结果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第十条购买人选择中标回收企业,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 并在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时提供购买人身份证件(个人凭身份证或户口本/ 户籍证明、??证或??证,法人单位凭??机???证) 。回收企业按?定及时上门收购废旧家电;或购买人?购买新家电, 中标销售企业在向购买人??新家电时回收旧家电,并向购买人?具国家?一?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销售联)。??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进行?? 、出售, ??财政补贴。回收企业?及时准确ń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所有信息, ??回收旧家电的?ň 、品? 、产品制?商、?号、机身ōō号、购买人?名和身份证件号? 、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ōō号等??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以下简称“系? ”) 。在?有机身ōō号的旧家电上?贴系??成的机身ō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