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妊娠期高血压和妊娠高血压急症 处理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版)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血压管理中国教授共识
——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
ESC Guidelines on the manage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during pregnancy( )
1、定义与分类
内 容
2、机制和危害
3、评定及诊疗
4、子痫 处理
1、定义与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in pregnancy): 妊娠妇女出现 血压异常升高。
发病率: 欧美占孕妇6%-10%, %-%;
占非分娩产科住院1/4。
妊娠期高血压(gestational hypertension)
子痫前期(preeclampsia)
子痫(eclampsia)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chronic hypertension in pregnancy)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superimposed preelampsia on chronic hypertension)
1、定义与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出现高血压, 于产后12 周恢复正常, 产后方可确诊;
SBP ≥140mmHg 和(或)DBP≥90mmHg;
尿蛋白(一);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降低。
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 但低于140/ 90mmHg 时, 不作为诊疗依据, 但须严密观察。
1、定义与分类
子痫前期:
轻度: 妊娠20 周后出现SBP≥140mmHg 和(或)DBP≥90mmHg 伴蛋白尿≥。
重度: 血压和尿蛋白连续升高, 发生母体脏器功效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1、定义与分类
重度子痫前期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疗:
⑴血压连续升高: 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
⑵蛋白尿≥ 或随机蛋白尿≥(++);
⑶连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脑神经症状;
⑷连续性上腹部疼痛, 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
⑸肝脏功效异常: 肝酶ALT 或AST 水平升高;
⑹肾脏功效异常: 少尿(24h 尿量<400ml 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
⑺低蛋白血症伴胸水或腹水;
⑻血液系统异常: 血小板呈连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 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 升高;
⑼心力衰竭、肺水肿;
⑽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⑾孕34 周以前发病。
1、定义与分类
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 抽搐;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 周前SBP≥140 mmHg 和(或)DBP≥90mmHg, 妊娠期无显著加重; 或妊娠20 周后首次诊疗高血压并连续到产后12 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 周前无蛋白尿, 20 周后出现蛋白尿≥; 或妊娠前有蛋白尿, 妊娠后尿蛋白显著增加或血压深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降低<100×109/L。
2、机制与危害
发病 高危原因
初产妇;
孕妇年纪过小或>35岁;
多胎妊娠;
妊娠高血压病史及家族史;
慢性高血压;
慢性肾炎;
抗心磷脂抗体综合征;
糖尿病;
肥胖或高BMI指数;
营养不良及低社会经济情况等。
(初产妇)
(多产妇)
2、机制与危害
Lancet ; 376: 6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