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塌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为健全河塌乡救灾工作的管理、责任分工的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的能力,推进救灾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减轻或免避免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单位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助应急工作的机关单位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地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救助能力、自救能力弱的遭受重灾的群众。
3、适用范围
(1)适用的灾害种类:本辖区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2)适用的工作范围:自然灾害危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行、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恢复,倒塌民房重建等工作。
4、编制预案的依据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宿松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应急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编制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
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人以上;
(2)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60人以上;
(3)因灾倒塌房屋40间以上;
2、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乡党委、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乡生产救灾指挥体系及职责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人员设置
指挥员:胡翀(党委书记)
副指挥员:欧华君(政府副乡长)
余正强(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
成员:乡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人武部、交管站、广播站、环保站、客运站、土管站、工商所、林业站、福利院、各中小学校、供电所、电信、移动、联通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现场指挥部和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党政办,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瑜同志兼任。人员设置如下:
主 任:张瑜
成 员: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指派1人
3、乡自然灾害救灾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民政办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应急局的指导下协调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质安排方案;协调有关单位落实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和发布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