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9年司法行政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2019年司法行政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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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司法行政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司法行政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司法行政信息调研工作,提高信息调研采编质
量,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展示司法行政
队伍新风貌,增强社会宣传知晓度, 真正发挥信息调研工作的决策参
谋作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办公室、政治处、宣教股、法规股、纪检监察室、基层股、公律股
( 律师事务所 ) 、安帮股 ( 社区矫正办 ) 、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
二、考核内容
信息调研的内容应主要反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 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 队伍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调研成果、先进人物事迹等,以及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中心工作情况等。
三、计分办法
( 一) 实行信息报送基本分制度。各单位原则每月报送普通类信息 1
条以上,每半年报送专报信息 ( 调研文章 )1 篇以上,按时完成报送任
务的,计 15 分,未完成报送任务的,每少报一篇扣 1 分。
( 二) 信息被县局级采用的 (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简报》、** 县司法行政网、县“两办”及相关部门工作简报等 ) 每篇计 5 分。
( 三) 信息被市级采用的 ( 市司法局简报和网站、市“两办”及市级相关部门工作简报等 ) ,每篇计 10 分。
( 四) 信息被省厅级采用的 ( 包括省司法厅简报和网站、省级相关部
门简报等 ) ,每篇计 15 分。
( 五) 所报信息被省、市、县同时采用的,以最高计分,不重复计算 ;
有领导批示的,按同级双倍计分。
四、报送要求
( 一) 所报信息应围绕工作中心、把握大局、注重质量。普通类信息
应做到及时、准确、简练、真实,突出信息含量和覆盖面,字数原则
上控制在 500 字以内 ; 报送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的专报信
息,应做到思路清晰、情况明了、特色鲜明,字数控制在 XX字以内。
凡报送信息,须经各股室负责人审核同意。
( 二) 信息报送坚持“时间任务”同步原则,严禁“突击报送”现象
发生 ; 对重大、突发应急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不得漏报、
迟报、瞒报。对不按要求报送的, 将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减任务完成分。
( 三) 各股、处、室、所报送信息应以电子邮件 ( 或党政网 ) 形式报送
县局办公室 ( 邮箱:******@); 向上级部门或新闻单位报送信
息时,应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同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备查。
(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