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WTO法规摘编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
WTO体制是由涵盖广泛法律文件有机组合而成,其内容不仅包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而且还包含知识产权和多种非关税方法和投资方法等很多方面,但贯穿于WTO整个法律体制标准,关键集中于这么多个由GATT发展而来基础标准。这些基础标准包含:非歧视待遇标准、降低贸易壁垒标准、公平竞争标准、透明度标准等。
(一)非歧视待遇标准
非歧视待遇标准是经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标准实现。
1、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一国在国际贸易问题上,不应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一国给另一贸易伙伴贸易优惠,必需给其它全部WTO各组员方。WTO体制中最惠国待遇标准含有多边、无条件、自动适用特点。即通常WTO一组员方给另一组员方任何贸易优惠,标准上均应立即无条件、自动给其它各组员方。
2、国民待遇标准(National Treatment)
国民待遇意思是:在外国产品、服务或含有知识产权产品进入一组员国中国市场时,应给其和本国产品、服务或含有知识产权产品相同待遇。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相结合,能够有效确实保非歧视待遇落实。
(二)降低贸易壁垒标准
1、逐步削减关税标准
该标准除了要求经过谈判削减关税税率外,还要求在谈判期间不得提升现行税率;不得增减免税税目;固定现行各项税率,要求税率最高限额。
2、通常取消数量限制标准
数量限制是国家对许可进口商品数额采取限制性方法。通常取消数量限制标准,意味这依据WTO要求,为了逐步促进贸易自由化,在通常情况下,不许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数量进行限制;已在实施限制,应该逐步取消。
国家实施数量限制关键手段是配额和许可证制度。依据通常取消数量限制标准,WTO要求:任何缔约国除征收关税和其它税费外,不得设置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它方法以限制或严禁其它缔约国领土产品输入,或向其它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三)公平竞争标准
公平竞争标准又成为公平贸易标准,基础含义是:各组员方和出口经营者均不应采取不公平贸易手段进行进行。
依据这一标准,WTO尤其强调各组员方不得实施补助贸易策略,出口商不得采取倾销方法在其它组员方销售其产品,假如倾销或补助商品给某一进口组员方对应工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该进口组员方能够采取反倾销和反补助方法。
在实施公平竞争方面,WTO除了继续经过GATT体制下反倾销、反补助预防因倾销和出口补助所形成不公平竞争外,还将纺织品、服装和农产品贸易纳入WTO体制管辖范围之内。同时,经过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仿制、剽窃、盗用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另外,WTO还经过约束政府采购金额,扩大公平竞争机会。
(四)透明度标准
透明度标准是指WTO各组员方正式实施相关进出口贸易政策、法令及条例,和组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和另一组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签署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现行协定,全部必需公布。
第二部分 贸易技术壁垒法律制度
(一)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产生
在WTO货物贸易法律制度体系中,和本市小商品出口关系较为亲密是贸易技术壁垒法律制度,下面就对贸易技术壁垒相关内容做简单介绍。
所谓贸易技术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是指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一些特征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和意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或技术标准认证、审批或试验程序所形成不合理贸易障碍。
相关对产品技术方面规范性管理和法规本身并不意味着组成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技术化、规范化是经济活动必不可少基础工作,它能够逐步提升生产效率,促进贸易发展和充足保护消费者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而且,它对保护自然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及预防欺骗性行为全部相关键作用。
然而,假如技术标准方面法规或认证程序不妥,却极易转化成贸易壁垒,往往借口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具体表现为:
1、各国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各不相同,人为造成国际贸易障碍。如:同为纯毛制品,法国要求含毛量应达85%,德国要求却高达99%,这么法国纯毛服装就难以纯毛制品进入德国市场。
2、各国极其复杂基础标准和检验方法往往形成潜在或实际技术壁垒。
3、有国家对中国国外产品采取双重技术标准,以抑制外国产品进口,实质上对国外产品实施了歧视性待遇。
为处理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制约问题,经过长时间反复讨论、协商和完善,1994年4月15日,《贸易技术壁垒协定》最终成为正式文本。
(二)贸易技术壁垒协定关键内容:
1、定义: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是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关键内容,也是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三要素。
技术法规(Techn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