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都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原则
GJJ14—87
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保部
实行日期:1988年6月1日
告知
(87)城标字第635号
依照(84)城科字第153号文规定,由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都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原则》,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原则,编号CJJ14—87,自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起实行。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本原则管理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城乡建设环保部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 总则
为使公共厕所建设按照都市总体规划规定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规定,更好地为都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合用于都市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原则各项规定。
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引。
第二章 公共厕所规划
公共厕所是都市公共建筑一某些,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不可缺少环境卫生设施,在制定都市新建、改建、扩建区详细规划时,都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建设同步列入规划。
都市中下列范畴应设立公共厕所:
1
广场和重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他公共场合;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公共厕所相间距离或服务范畴:重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街道宜不大于300m,普通街道公厕之间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公共厕所服务范畴:未改造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6~10㎡;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合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最高汇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15~25㎡;
3居民稠密区(重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20~30㎡;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5~10㎡。
公厕用地范畴:距公厕外墙皮3M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期,亦可接近其他房屋修建。
在有条件地区应逐渐发展附属式公共厕所,并应设立直接通至室外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公共厕所建筑原则:依照其位置重要限度可分为三类,。,并近期有建设规划者,可酌情修建暂时性厕所。
公共厕所建筑原则分类表 表1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备 注
适应范畴
对外开放游览点繁华街道
重要街道
普通街道
 
供 水
有
有
有
排 水
有
有
有
采(保)暖设施
有
视条件和需要定
视条件和需要定
指北方采暖地区
照 明
有
有
有
室内高度(m)
~
~
~
大便器
坐、蹲式独立大便器
独立大便器或通槽面贴瓷砖
通槽面贴瓷砖
应设一定比例坐便器
大便冲洗设备
手动陶瓷水箱或先进节水器
集中自冲式水箱
用水冲洗
大便蹲位间距
(m)
~
~
~
 
小便器
立式小便器
瓷砖面小便池
瓷砖面小便池
洗手盆
有
有
视条件定
拖布池
有
有
视条件和需要定
手纸架
有
视条件和需要定
视条件和需要定
出售手纸用
地面及蹲台面
铺马赛克等
铺马赛克、缸砖等
水泥砂浆抹面
室内墙裙
~
~
~
 
地面排水
有
有
有
挂物钩
有
有
有
镜箱
有
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