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转诊制度
本着对患者高度负责精神,给患者提供最优质服务,提高诊所整体形象和水平,制定本规则。在诊治中遇到困难时候,应将患者转给专科医生或在这一领域中比自己更有经验医生接受治疗,若无法判断接诊医生,则提交医疗主任安排会诊决定。不可直接告诉患者无法医治。若会诊成果为无法医治,才干给患者直接答复。对无把握病例,不可勉强操作或经患者签字后才可竭力而为。
转诊范畴
院内转诊
技术转诊:
A 本人比较纯熟掌握该医疗项目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遇到自己无法解决技术问题,经会诊转给能解决该问题其她医生继续诊治过程。
B 本人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开发出自己并不擅长医疗项目,转给对此有特长医生进行诊治过程。
2、援助接诊:
主诊医生由于各种因素不能对新预约患者或原有患者进行诊治,经患者批准,由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派其她医生代替接诊过程。
院外转诊
由于患者病情超过了本院专业范畴或医疗水平,经会诊转入其她医疗机构过程。
转诊管理
每个医生要觉得患者高度负责态度,严格遵守医生医疗项目准入制度,做自己擅长项目;一旦发现医生医疗行为超过了规定医疗项目,将依照《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严肃惩罚。
不准将本人有能力诊治、但也许费时较长且收费不高、或有也许发生医疗纠纷患者以任何借口转诊。
不容许以各种理由回绝医院指派接诊任务,违背者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惩罚。
转诊患者时,必要有书面简介报告,并且还要口头告知接诊医生。
由全科医生转至专科医生处时,专科医生应重新对患者进行检查询问,不能只依赖简介医生报告。
患者有权选取接诊医生。若患者回绝转诊,应记录在案,并请患者签字。
医生在对转诊项目诊治结束后,应将患者转回本来医生处,除非患者回绝。
由于医生自身因素如休息、病假等患者规定就诊而转给其她医生诊断费用不记入转诊提成中。而是全额业绩归暂时接诊医生。
转诊医生应保持和接诊医生联系,跟踪患者诊治状况,以共同提高医疗水平。
未经医院批准,不许擅自将患者转诊至其她医疗机构,否则将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补充条例》予以严肃惩罚。
转诊时要填写转诊单,书写转诊记录、接诊记录,并报医务主任签字备案,每月05日前报给记录员。
为勉励医生将自己不擅长项目转诊,现将转诊医生与接诊医生工作量核算比例调节为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