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住 宅)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
( 一)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
( 二) 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个人
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 (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 。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
馆公证或认证。
( 三) 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 四) 授权委托
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
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 五) 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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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甲方) :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 (乙方) :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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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屋 (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 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
租赁用途 。房屋租赁面积共计 平方米。房屋产
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