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禁止电动车行驶最新细则出台
根据深圳 " 城市管理治理年 " 和市 " 禁摩限电 " 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按
照市公安局开展 " 禁摩限电 " 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 " 法制通城 20xx"
行动,深圳交警会同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从 3 月 21 日开始,开展了新
一轮 " 禁摩限电 " 集中整治。狠抓 " 四大源头 " 、落实 " 四个一律 " ,重点打击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区等聚集非法拉客违法行为。下文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版全文,仅供参考 !
深圳禁止电动车行驶: 20xx 深圳禁摩限电细则出台
时间: 3 月起到 6 月底
整治范围:全市,重点区域为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
等区域聚集区
一、重点区域兜客揽客,一律行政拘留
凡是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
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行政拘留。
政策法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 二) 项的规定,以扰
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 5 日至 10 日行政拘留。对违规使用电动 ( 机动 ) 三轮
车的,从 4 月 1 日起,也将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执法期间, " 涉摩涉电 " 暴
力抗法的,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一律
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为电动 ( 机动 ) 三轮车设立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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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 日起,对违规使用电动 ( 机动 ) 三轮车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
进行摸底排查和宣传引导。并设立 15 天的教育过渡期, 4 月 16 日起,对
违规上路的电动 ( 机动 ) 三轮车一律查扣,应拘留的一律拘留。
二、整治源头,销售门店负连带责任
据悉,今年深圳 " 禁摩限电 " 工作以源头整治为核心,针对生产、销
售及维修门店违法销售,兜客拉客行为,拉客车辆随意停放的区域以及快
递、送水、送气等行业使用三轮车开展源头整治。
措施及处罚:
交警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 城管等部门, 强化对辖区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及门店的排查清理工作 ;
积极配合市交委等部门, 对维修门店进行清理、 整顿,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
未在显著位置张贴 " 禁摩限电 " 公告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处
5000 元罚款。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经检测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追究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及门店的连带责任。
三、加强快递业等特殊行业规范引导,杜绝使用电动 ( 机动 ) 三轮车加强对快递业等特殊行业的规范引导,支持合法合规使用电动自行
车,坚决杜绝违规电动 ( 机动 ) 三轮车上路行驶。
我市 " 限电 " 措施推出之初,充分考虑了快递等关乎民计民生行业的实际,给予 " 出路 " ,准予其备案上限行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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