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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李东)0908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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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李东)0908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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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李东)09082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析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水电开发率
李东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摘要:通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来源和权威性解释与理解,并结合中国水资源公报以及公报编制技术大纲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率)只是供用耗水中的利用程度、而不是水力资源的开发程度;水能(水电)开发率并没有国际权威机构发布,在国内但有一般的共识,即我国水能开发率在26%左右,%;并建议我国水能开发率近期应该增加一倍,未来可达到60%。
关键词: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程度)水能开发率不同概念权威性
近期一些媒体在谈及水电开发时往往引用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或警戒线,也许是非专业的原因,产生引用错误。把水电开发的程度等同于水资源利用,由此,一些人士在议论水电建设时往往以为我国水电开发已经过度,实际上是混淆了两个不同概念。作者较长时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分析计算工作,对此,将从此观点的来源出处和权威性解释,比如从中国人大网对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解释,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以及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是供用耗水的利用程度、特别是水资源利用中的耗水程度,而不是水力资源的开发程度。我国现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5%,国际上公认的一个流域或国家的水资源利用程度的警示界线是40%,从全国而言,不完全一样,南方特别是西南,水资源丰富而利用量少,利用程度低,而北方尤其是西北干旱地区,利用程度高,其中一些北方河流水资源利用程度有些年份高达80%,甚至更高。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概念
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通常从水资源规划利用角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75%时可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是表征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一项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
水资源开发利用又可分为河川径流(简称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一般以河流为单元只统计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流域为单元时综合统计,或分别统计,但不特别指出时(如综合利用率),也仅是指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比如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就是指该河流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水资源综合规划名词解释”中与此相近的有:地表水资源开发率是指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水资源利用消耗率是指用水消耗量占水资源总量的百分比。
从水资源利用统计分析计算的角度,水资源利用率的计算更多是采用实际耗水量与总的水资源量之比,体现的是水资源量被耗用即消耗利用的程度,与上述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的差异在于一个是水量被利用程度、一个是水量被消耗程度。
由于河流来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又有丰水年、枯水年和平水年之分,所以在计算当年实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时,随着水量的变化又有所不同。,当年地表水资源利用率高达80%,当然这里指的是消耗程度,也就是说80%的水被耗用掉,那么当年的利用程度可能就要高一些,因为利用量中有一部分并没有被消耗。
水法释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国际上公认的40%
2002年10月1日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新《水法》),从法律上确定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