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在提高公司效益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进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办法详细,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结合本酒店详细状况,健全群众性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 负责制定酒店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筹划,并定期检查筹划完毕状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 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贯彻执行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认真做好新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 定期对酒店工作场合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合和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办法、限期整治。
第六条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和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关于人员参加调查和解决,同步要提出防止事故办法,按期实现。
第七条 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 做好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合同签定工作。
第九条 督促关于部门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十条 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状况,通报上月奖罚和事故隐患贯彻整治状况。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依照实际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贯彻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 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状况。
第十三条 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合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出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办法、限期整治,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及时报告领导按店规解决。
第十五条 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步”审查和验收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针对酒店特点以及季节变化状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防止性季节大检查,并参加节日前安全保卫检查。
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第十七条 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托职工边检查、边整治、边贯彻防范办法。
第十八条 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 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治,并做好整治记录。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普通规定当天予以整治,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事故隐患整治要及时,整治率达到100%部门则予以一定奖励,整治不及时或低于100%则予以一定惩罚。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2m)有也许坠落高度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称为该作业位置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垂直距离中心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 高处作业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 高处作业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类别:
高处作业种类分为普通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涉及如下几种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状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