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畴
本制度合用于全公司生产过程中及有关工作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二、职责
全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员工均有责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及关于规定,防止在先,防止事故发生。
三、基本规定
1、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也不得因到厂外吸烟而擅离岗位。进入生产区域禁带火种,特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场合。
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罐区。凡经容许需要进入上述区域机动车辆必要配装阻火器或采用其她安全办法。
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或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必要存储在指定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储量普通不应超过48小时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化学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合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得抛掷、滚动或拖拉。
6、在易燃易爆场合或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工具,必要采用相应安全可靠办法。
7、易燃、易爆场合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化纤服装和带铁钉鞋。
8、易燃、易爆场合电气设备布置和安装(涉及暂时用设备)必要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9、高压线下禁止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
10、设立在工艺装置上有也许引起火灾、爆炸部位检测仪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必要正常使用且安全可靠。
11、在有可燃气体也许泄漏扩散处设立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器必要完好,加强监测,并严格按规定,定期校验。
12、必要加强明火管理,对生产过程中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她用火等,均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关于规定。
13、危险化学品仓库、易燃品罐区,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要对装置检查实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使用时,其接地电阻不得不不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不不大于4欧姆。。
14、具备火灾危险性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料保温。
15、设备、管道使用前,必要按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他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做耐压实验或气密实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要齐全,敏捷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6、设备检修时,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7、禁止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物资。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搭设暂时工棚或其他建筑物。
18、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其他气体对设备、管道进行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气设备、管道、容器等内外部输送氧气。
19、全公司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必要经常学****防火防爆安全知识,接受防火防爆安全教诲,不断提高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能力。
四、防火防爆重要办法
1、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测厚和无损探伤检查。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要有装设止逆阀等安全办法,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地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