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福建分公司财务治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日常工作行为, 加强财务治理, 提高企业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 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 权人签字后, 方可借支,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刻超过三天无故未 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 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职员一般不同意因私借款,如有专门缘故需要借款 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 1000 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 经理审批, 1000 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 还清欠款, 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并视具体情况对当 事人处以所借款额 10%— 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 司经理或其托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 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 财务部门
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
的10^— 30%勺罚款。
二:费用治理制度
(一):差旅费的有关规定
1:公司人员出差前都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视具
体情况核定,不能核定的,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回来后补填。
2:出差中途因专门情况需要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
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按人事治理制度
论处。
3: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等,
其报销最高限额如下:
主任以下
费用
经理
副经
理
主任
交通费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160
140 1
20 100
每日 早餐
10
10 10
10
餐费中晚餐 20 20 20 20
每日杂费 10 10 10 10
讲明:
1、交通费以正规单据认定,如单据遗失,须同行人为证
共同签字,方可报销,无同行人者由经理核准报销。
2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不得乘飞机,如有专门情况或合理 成本考虑需乘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未经审批而自行搭乘 飞机的,则以火车或客车的标准予以报销。
3、因时刻紧迫或交通不变或业务客观需要须出租车代步的,由
经理核准,经理必须对出租车严加限制。打的费用必须在票
面上写明从何处至何处、办何事,并注明日期。未注明或不
合理的不能报销。(福州市内出租车里程车费核定的标准: a、
凯旋商厦 汽车南站、台江税务所、好又多超市、大利嘉^
城、元洪城等地,出租租车费定为8元。B、凯旋商厦 东
►
街直销处、津泰路、八一七路,汽车北站、火车站等地,出
租车费为15元。C、其他地点视实际里程而定。)
4、住宿费以凭证于给付标准内认定,超过部分自付。本公
司有住宿场所且能住宿的或出差在外有人支付住宿费的不
得报销住宿费,如低于标准的,按实支和标准额的差额的 50%
奖励给当事人。住宿费额度以标准房认定即两个人的标准与
一个人同。以此类推。
5、低阶人员随高阶人员因公出差时,其宿费可比照高阶人
员的出差旅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