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内容及管理
第三条 组织纪律
(一)、必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商定条款,自觉维护公司生产、工作秩序。
(二)、必要忠于职守,敢于任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三)、必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团结协作,认真完毕生产(工作)任务。
(四)、努力学****刻苦钻研,加强自身思想道德、文化修养,提高技术和业务素质。
(五)、爱护公司财产。
(六)、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 生产纪律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操作和技术管理各项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规章,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规定办事。
(二)、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三)、要认真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台帐,保证记录报表及数据资料真实、精确和及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要持证上岗。
第五条 工作纪律
(一)、机关上班时间为:夏季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3:30至17:30;冬季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车间三班工作时间为:白班8点至16点,小夜班16点至24点,夜班0点至8点。接班人员均应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交接班。
(二)、公司全体员工均应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洗澡、吃饭必要在规定期间内进行。
(三)、工作时间内不能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或进行其她娱乐活动,不能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四)、要坚守岗位,不睡岗、串岗、脱岗,不得擅自换班、连班、替班,不得无端吵闹、打架斗殴或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
(五)、禁止酒后上岗。
(六)、禁止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合。
(七)、不得携带小孩或其她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八)、上班期间要按规定着装,进入生产现场要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九)、不得在工作时间或以其她理由做生意、牟取额外收入或进行非法活动。
(十)、睡岗、串岗、脱岗界定:
1、睡岗指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睡觉,不在作业状态。
2、串岗指工作时间内到工作区域其她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事。
3、脱岗指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区域。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为劳动纪律主管部门,负责指引、监督各部门开展劳动纪律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 员工考勤制度
第七条 我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普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八条 公司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
第九条 考勤须准时记录,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凡迟报、错报、不报者将对考勤员实行30元以上之惩罚。
第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以违背劳动纪律论处:
(一)、迟到:上班时间1分钟后至30分钟内进入办公(劳动)地点为迟到。
(二)、早退:下班时间30分钟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三)、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属因故迟到、早退,可免于惩罚:
1、持有部门主管签批《请假条》,并提前送达人力资源部(如属上午迟到应于前一天下班前送达);
2、因故确难提前送达时,事后应补交由所在部门主管与主管副总联合签批《补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