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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1/12/6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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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税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增进税务代理事业
健康发展,依照《公司财务通则》和事务所章程及关于财务制度规定,结合
事务所经营特点和会计核算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本所及本所所属办事处。
第三条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事务所应严格执行
国家财经纪律,健全和完善内部经济目的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各项
财务开支范畴和原则,如实反映事务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
税金,并接受主管部门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检查监督。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四条事务所资本金为个人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个人出资形成资本金。
第五条资本金筹集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6个月内筹足。投资者未按照章程
商定履行出资义务,其她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筹集资本金,在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
方式抽走。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事务所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额超过其资本
金差额,接受捐赠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差额,计入资本
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八条事务所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涉及短期借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其她应付款、
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涉及长期借款、执业风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第九条事务所应当按期偿还各项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因素而的确无
法支付应付款项,转作其她收入解决。
第十条事务所流动负债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涉及钞票、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她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一) 事务所应建立健全钞票及各种存款内部控制制度;
(二)事务所应收及预付款项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她应收款和待摊费用;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实得价款与其面值差额,计入财
务费用;
(三)事务所发生坏账损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己核销坏账,冲
减管理费用;
(四)存货涉及各种办公用品、电脑耗材、账册、报表、培训书籍、燃料等;
(五)存货领用或发出按实际采购成本核算,并使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六)办公用品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可采用待摊办法,但摊销期不得超过
12个月;
(七)事务所应建立存货采购、领(用)、报损审批制度,加强对存货管
理。按存货品种规格建立采购、领、用、核销管理台帐,加强对存货核算;
(八)建立存货定期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必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第图章 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事务所固定资产是指有效期限超过一年房屋、建筑物、通信设
备、运送设备电子产品及其她经营关于重要设备、工具等。不以属于经营重要
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有效期限超过两年,也应当作为固
定资产。
第十三条事务所依照实际状况,按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