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咸阳市劳动模范协会二届一次会议材料之九咸阳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国家社会团体有关法律规定和《咸阳市劳动模范协会章程》,制定本选举办法。一、本次大会选举咸阳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 会长 1名, 副会长名, 秘书长名, 副秘书长名。二、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依据劳模分布状况和工作需要, 由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秘书处与有关部门协商, 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 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 其中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审批。以上人选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分两种选票,即常务理事选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选票。选举由到会的理事选举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2- 书长、副秘书长。选票盖有市劳动模范协会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四、大会实行等额选举。选举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参加本次大会的理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理事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2/3 ,方可进行选举。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 理事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不划任何符号; 不同意的在姓名上方空格栏划“× ”; 如另选他人, 必须对选票上的某候选人投反对票, 然后在选票候选人名单后的空格栏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对其候选人表示弃权的,在姓名上方空格栏划“○”,但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 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 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书写选票时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否则为无效票。六、选举设总监票人 1 人、监票人 2 人,总计票人 1 人、计票人 4人, 其人选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