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选举办法公告.doc

格式:doc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选举办法公告.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7/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选举办法公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磨坊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2 年 12月 5 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为规范本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结合本村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一, 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由本村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全体村民半数, 本次选举方视为有效。如竞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赞成票, 得票多的竞选人直接当选。如遇票数相等, 不能确定当选人时, 应组织再次投票, 以得票多的当选。未能选出或者选足村民委员会成员时, 根据所缺职位应当在未当选的竞选人中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原则上在五日内按照确定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另行组织选举。另行选举实行差额选举, 主任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人或一人以上,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另行选举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赞成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的选民三分之一。二, 本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拟设村委委员四名, 其中包括女委员一名。而本次选举产生村委主任一名,村委委员三名。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确定并公布投票的时间、地点和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本次选举计票人和唱票人由非本村选民的工作人员担任。四, 村主任, 村委委员的选举采取两个职位, 两张选票, 一次性投票,分别计算的办法。五, 投票选举采取会场集中投票。选举会场集中投票应规定具体的时间范围,并予以公布宣传,超过该时点范围后停止集中投票。如未参加投票,视为主动弃权。六, 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笔处, 公共代笔人由选举委员会从非本村的选民的工作人员中指定产生。七, 选民凭选民登记表领取选票。每位选民应尽量亲自参加投票选举, 但鉴于选民的具体实际也可由其他直系亲属代为投票, 直系亲属指: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媳婿、孙子女。未分家另立户的兄弟也可以代为投票。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员, 均不可代替他人投票。八,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选民半数时, 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九,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