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b超室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b超室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b超室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一、来本室检验患者须持本院医生所开申请单,多种检验应先送申请单、登记、预约,按序进行检验。住院病人请提前预约,预约后持申请单方可进行检验,急诊病人特殊情况例外。
二、申请单须具体填写,不得缺项。申请单应写清患者姓名、年纪、病因、病史、症状、体征及临床诊疗意见和检验目标等。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尽早给予安排检验。危重病人受检应由医护人员和家眷陪同。
三、申请医师应嘱受检患者按要求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如检验腹腔消化系脏器患者,必需于检验前禁食、禁水8-12小 时,泌尿系及妇产科检验必需合适充盈膀胱后方可进行检验。(检验前一小时饮水1000-1500ml。)
四、被检验者请自觉在过道等候,不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机房和在门前围观,大声喧哗,请保持平静,不随便乱扔垃圾及随地吐痰。
五、进入本室须更衣、换鞋。室内严禁大声喧哗、走动。请关闭手机,以保持室内平静,受检者和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入内。机器工作时注意保持并调整最好温度,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升诊疗率。
六、检验完成要立即正确地写出汇报,通常不超出二十四小时,如遇疑难病例,应和申请医师联络,共同研究处理,或主动随诊复查。必需时和上级医院联络会诊。
七、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多种检验统计应完整、正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建立必需制度,预防资料丢失。住院阳性病人须定时随访及和手术结果对照。
八、多种仪器设备应做到定人管理、定时检修、保养,清洁。仪器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多种仪器操作规程,认真实施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按时检测,确保运转灵敏正常。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开启机器,以确保机器使用安全。未经医院和科室同意,一律不得随意将设备转借她处或她人使用。
九、常常保持室内整齐,不得在室内饮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得随地倒水和腐蚀剂,不得在室内放置私人物品及洗凉衣物等。
十、如有损坏本室公物、设备一律根据要求赔偿。
十一、认真钻研业务,不停提升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教导。
十二、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检验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篇二: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
医院b超室工作制度
1、由医师填写检验申请单,依据检验部位,通知患者做好检验前准备。
2、遵守操作程序,严禁非法判定胎儿性别。
3、b超汇报结果当日发出。超声诊疗汇报由医师书写并署名。
4、多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5、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员保管,每个月对b超机进行一次检验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统计,注意用电安全。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相关处罚要求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更正,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她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它技术手段为她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判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判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实。
b超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判定。
2、《医疗机构执许可证》中未同意开展超声波诊疗专业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疗仪。
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
4、对妊娠14周岁以上孕妇在检验过程中,必需有两名医师在场,应根据医师要求认真进行检验,立即汇报检验结果,严禁超范围检验。
5、对妊娠14周岁以上孕妇检验结束后,如孕妇无严重疾病或胎儿发育无异常,严禁暗示孕妇及其家眷施行终止妊娠术。 6、在对孕妇检验过程中,发觉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主管部门,并和临床医师联络,共同研究处理处理措施。
7、认真实施出生婴儿性别登记建档上报制度,严禁错、漏、瞒报。
8、如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判定,须上报主管部门,并由3人以上教授集体审核。
9、用b超违法为妊娠妇女判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加强全区医疗机构b超规范使用
管理工作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院,各中心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区管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保持我区出生人口正常性别结构,促进人口和友好社会可连续发展,依据《山东省严禁非医学需要判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要求》(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