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墙涂装工程劳务合同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甲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手册》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内墙涂装分包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的内容及范围: 内墙涂装工程劳务二、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日历天分包工程开工日期: 年月日分包工程竣工日期: 年月日三、分包方式及综合单价: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分包,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中包括人工费、砂纸、滚筒、刷子、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税金、个人收入调节税、劳保基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国家、当地政府及业主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和规费等一切费用)。 2、内墙涂料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 元/㎡(含相关工序劳务费;含涂刷踢脚劳务费及辅材(料)费;含相关部位的二次打磨;含现场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费; 含现场从二级配电箱后的临时用电; 含纸胶带、砂纸、滚筒、刷子等辅材(料); 含分包工程所需的材料下车、转运费; 含高凳等制作及转运费; 含材料保管费; 含修补及其他零星用工、配合用工等费用、含人工工资和辅材(料)费在施工期间的上涨因素在内)。四、工程量计算按发包人与总包单位约定的涂料工程计量规则,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建筑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总包单位的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 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由此所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有权从工程应付款中扣出。六、相关条款 1 、工期(1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准时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 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 由甲方根据业主方的工期要求书面通知乙方。(2)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的,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工期予以顺延但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 承包人必须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工期顺延的按顺延工期计算)。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工期竣工的,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 执行业主及总包单位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计划开工时间: 2011 年12 月 28日, 施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由乙方按 500 元/ 天承担工期罚款( 最多不超过承包人已施工完成工程总价的 5 %); 如乙方不能确保按期完成, 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作业人员平行施工作业, 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 、质量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以现行的国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或行业的质量标准为验收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签定该合同时向甲方每栋交付 2 万元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30 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 、安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 接受和执行甲方《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手册》,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甲方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乙方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经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安全教育不到位, 安全技术措施不力或不到位,违章违规操作,无证上岗操作和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全部的经济赔偿。 4 、合同价款与支付(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其风险不因施工时的条件发生变化而改变。(2 )工程预付款: 无。(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甲方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的 80%, 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后在次月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必须每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如造生拖欠工人工资经甲方核查属实后, 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对乙方处以每次 2 万元的罚款。(4 )当工程办理交工验收合格手续后,甲方在次 2 个月内支付到结算工程量总额的 95% 工程款。(5 )剩余 5% 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本工程质保金在合同工程内容完工经验收合格满 1 年后的 28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不计息)。分期实施的标段可以分期支付。(6) 过程结量: 二遍腻子占综合单价的 40% ; 砂纸打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