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czhenrgjiangh 2016/7/2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珠海市财政局文件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机关事务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财采管〔 2008 〕9号关于印发《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功能区),市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镇(街道办): 为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电子化采购管理,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监察局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机关事务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八年七月十一日附件: 珠海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加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推进我市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或公共资金通过珠海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从供应商手中购买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过程。包括网上填报采购计划,网上申报采购项目,网上办理采购委托,网上提交采购需求,网上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反拍,实施网上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和网上超市采购,网上签订采购合同以及网上办理结算等。第三条电子化政府采购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项目。第四条电子化政府采购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效益以及安全高效的原则。第五条电子化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第六条珠海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规定应当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应通过珠海市政府采购网(下称采购网,网址: )进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网址: http://zhuhai.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下称监管网,网址: )和采购网均为我市指定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第七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及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第八条监管网和采购网将逐步为电子化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功能: (一)对于采购单位,可以实现网上填报采购计划,网上提交采购申请,在线委托和跟踪采购项目, 在线查询供应商及商品价格信息,在线定购、议价、交易,在线发起电子反拍,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和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对于供应商,可以在线查询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通过手机短信订阅各类政府采购消息,在线发布机构信息、商品及价格信息,在线下载标书,在线投标和报价,在线提交经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线议价,在线参加电子反拍,在线确认订单,在线签订采购合同等; (三)对于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在线受理采购申请,在线确立采购项目,在线组织实施采购项目, 在线发布各类采购信息,在线发出中标通知书、在线跟踪采购过程等; (四)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线受理委托,在线组织采购实施,在线发布各类采购信息; (五)对于评审专家,可以在线审查招标文件, 在线评标; (六)对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线受理和审批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在线受理和审批特殊采购申请,查询商品报价及政府采购优惠价,在线监督项目进展等。第二章会员注册申请与管理第九条凡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取得机构用户帐号,成为网上注册的会员。第十条申请成为供应商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采购网填报电子注册资料后,应向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保证书面材料的真实性,承诺遵守电子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第十二条供应商会员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业务,其网上采购活动将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第十三条供应商会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可办理会员资格的退出。第十四条其他电子化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注册依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办理。第三章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第十五条采购单位设立兼职的电子化采购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业务。第十六条采购单位在落实采购资金后,根据市财政局核准的采购计划,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授权使用的采购网帐户名和专用密码及电子证书登陆采购系统,在线填报采购项目,依法实施采购。实施网上协议供货或网上超市采购的,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