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宽城满族自治县医院
关于乙、丙肝职业暴露处理措施和规定
为减少乙、丙肝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的危害,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管理,特制定乙、丙肝职业暴露处理措施和有关规定如下:
1、发生乙、丙肝职业暴露后,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彻底
清洗污染部位。
2、应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的清水冲洗
伤口。用 75%的乙醇或 %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较小的伤口
不需包扎。
3、职业暴露者需持科主任或护士长证明亲自到感染管理科详细
登记。感染管理科负责通知检验室对职业暴露者做血清学检测: 项目
HBsAg 、抗-HBs、抗 -HCV 、ALT 等,并在 3 和 6 个月时复查,做好
跟踪记录。
4、职业暴露者持血清学检测报告单到感染管理科登记检测结
果,领取需要注射的疫苗(如已接种过乙肝疫苗,且已知抗 HBs≥
10mIU/ml 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虽接种
过乙肝疫苗,但抗 HBs<10mIU/ml 或抗 HBs 水平不详,应注射
HBIG200IU,4 周后再注射 200IU,并同时在不同部位按三针程序即
0、
1、6 个月分别接种一针含 20ug 乙肝疫苗。
5、丙肝无疫苗预防,发生职业暴露后及时进行抗 - HCV 检测,
如阳性进一步检测 HCV RNA ,HCV RNA 阳性建议行干扰素+利巴
韦林的标准抗病毒治疗;抗 - HCV 阴性者于暴露后 12 周再次检测抗
HCV ,如阳性进一步检测 HCV RNA ,HCV RNA 阳性建议立即行干扰素治疗; HCV RNA 仍阴性者于暴露后 24 周检测抗 - HCV 和 ALT ,
并进行跟踪管理。
6、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医疗安全。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按上述规定程序处理,否则各项费用不予报销。
0 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