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国有企业(ɡuó yǒu qǐ yè)财务总监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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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zhìd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监管,指导财务总监工作,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引言
(一)目标(mùbiāo)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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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指南财务总监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立(shèlì)财务总监的单位不再设主管财务会计的行政副职。
(二)性质(xìng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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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指南就财务总监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gōngzuò)的内容、程序提供规范性指导。各单位可根据本指南制定本单位财务总监具体工作(gōngzu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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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国有独资、控股、参股(cān ɡǔ)公司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国有独资、控股、参股(cān ɡǔ)的非公司法人单位,其他经济成分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可参照执行。
(三)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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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委派或市财政局委派的财务总监可根据(gēnjù)需要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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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治理结构(jiégòu)中的职责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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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基本职责是:向董事会负责,为其财务会计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接受(jiēshòu)监事会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质询和检查;在经理层履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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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财务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草案; (2)提出会计政策(zhèngc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草案; (3)提出财务事项审批权限草案; (4)提出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的草案;
(一)对董事会的职责(zhízé)及程序
1、职责(zhíz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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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出利润分配和弥补(míbǔ)亏损的草案;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程序规范; (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投资、筹资活动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草案; (8)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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