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象山县南部新城(ZX10) - 象山县规划局
象山南部新城(ZX10)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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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总则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象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5)》和《象山县南部新城城市设计》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象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5)》;
(5)《象山县南部新城城市设计》;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象山县老城区以南,为象山南部新城东区。北起丹山路,南至滨海大道,西起巨鹰路,东抵城东山体。。
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象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5)》保持一致。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象山县规划局负责解释。
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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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象山县南部新城城市设计》的要求,确定象山南部新城的功能定位为:未来城市建设的主要区域,城市新商业中心、行政中心所在地,中心城区最重要的居住新区。本区为象山南部新城东区,是中心城区最重要的居住新区。
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象山南部新城的发展目标为:让山林走进城市,让清溪在都市穿行,充分凸显海山人家特色;同时现代时尚,交通便捷、配套齐全。打造“出则畅享都市繁华,入则坐拥悠然田园”的悠然新城。
控制规模
、。
,,;其它建设用地(本规划区的储备建设用地)。
规划结构
象山南部新城规划结构为“一心、二轴、三区”。“一心”为新城商业中心,“二轴”为南北向天安路城市商业轴和东西向翡翠谷绿轴。“三区”是指被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划分形成的“三大片区”。每个片区再划分成若干控制单元。本区位于象山南部新城东片区,强调东西向翡翠谷绿轴。
03、控制单元
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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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南部新东区城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ZX10-01至ZX10-04。
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
,%,。,,。规划以现状社区分布、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4基层社区,集合为1个街道配套片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人均公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