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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的演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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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的演绎过程
  一则新闻的“演绎”过程   几乎没人想到,政策的“公开”会引来如此之大的反响,包括它的制定者。   不足300字的消息首发于5月12日的xx一家报纸,题为《严禁“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xx干部婚姻变化要报告》。消息称:xx市政府日前出台的《XX年廉政工作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状况要向组织通报,不能以为这是“私事”、“隐私”、“个人生活小事”就隐瞒不报。   文中还提到,在向组织报告时,还不能打声招呼就作罢,必须是书面报告,对婚姻变化的基本理由、基本情况要说清楚。如果变动是由于干部包养“小蜜”等原因引起的,组织上将视情况予以干预。   消息既出,网上热议,迅速引发了争论。“质疑的评论主要分为两类,”xx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宁说,“一是认为政府像管小孩子一样管理干部,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二则说这是个‘糊涂’的规定——包养‘小蜜’怎么能向组织报告呢?”   但这则消息的真实性遭到了政策的起草者之一、xx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陆敏的否认。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他表示,该报道中增加了作者“自行发挥”的大量内容,曲解了制度制定人的本意。更遗憾的是,一家广播电台的记者及转载它的几十家平面媒体,没有任何人找到xx市纪委核实消息。   陆敏出示了市政府在今年4月发布的《廉政工作意见》,共10项37条。涉及此规定的,只有第35条中的一句话:“领导干部对个人购房、婚姻变化、自费出国(境)、子女出国(境)上学、直系亲属经营经济实体等重大事项要及时书面报告组织。”   该新闻的最先报道者对本报表示,消息的来源是《xx日报》的门户网站——“龙虎网”——所公开的《廉政工作意见》,而被“拓展”的内容则是他所理解的“社会背景”。这种“背景”后被其他媒体再次演绎为:“权威统计表明: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很多干部~往往就是从私生活的奢华堕落开始的。”   陆敏澄清说,这条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官员借婚姻变化之机收敛钱财,与“包二奶”无关。尽管这种现象在xx市并不多见,但需要未雨绸缪。而在报告备案之后,如果有民众举报其不实或隐瞒不报,纪检部门会进行调查,并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处理。   有关政治学者认为,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礼金乃至借机受贿,已经在部分地区成为官场的“潜规则”。少则数百元,多则几千上万,而“人情世故”的幌子增强了贿赂的安全性。   中纪委8年前已有规定   陆敏同时澄清了报道中的两点不实:其一,这项规定——包括整个“廉政意见”——针对的是副处级以上干部,普通公务员不在其中;其二,规定更不是xx市的“首创”。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文件中,“重大事项”中的第二项即为“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由中纪委起草的这份文件要求:规定所列出的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上交,各级党委、纪委及党组,负责受理本级干部的报告。   权威人士称,这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