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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XZDF
3、标段划分:标段一:办公营具采购;标段二:水暖电物资采购;标段三:消防器材采购;标段四:塑钢门窗定点维修;标段五:空调定点维保;标段六:门帘定点维修;标段七:热水器定点维修;标段八:监控设施定点维保;标段九:环卫工程设备定点采购;标段十:零星定点维修;标段十一:文体用品;标段十二:办公用品;标段十三:电子设备、耗材;标段十四:日杂;标段十五:印刷;标段十六:食品。
4、招标范围:入围供应商负责本入围标段的货物的供应、运输、交付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层401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证件和文件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且必须是被授权人本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层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3日上午09:0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3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层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正理大方工程项目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
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36号
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详见第五章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货期/付款方式
供货期:按业主需求供货
付款方式:按实际供货量每季度付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