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原则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ormitory building
JGJ 3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37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原则《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公示
现批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原则,编号为JGJ 36-,自2月1日起实行。其中,、、、、(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要严格执行。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36-87)同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原则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1月11日
 
1 总则
为使宿舍建筑设计符适当用、安全、卫生基本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宿舍建筑设计。
宿舍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
2 术语
宿舍 dormitory
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居住建筑
居室 bedroom
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空间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空间
盥洗室 washroom
专门用于洗漱房间
公共活动室(空间) activity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小型集会等活动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面积,不涉及墙、柱等构造构造和保温层面积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空间
走道(走廊) gallery
建筑物内水平公共交通空间
储藏空间 store space
储藏物品用固定空间(如:壁柜、吊柜专用储藏室等)
3 基地和总平面
基地
宿舍不应建在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
宿舍用地宜选取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地段。
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影响,并应符合关于卫生防护原则规定。
总平面
宿舍宜接近工作和学习地点,并宜接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公共浴室等以便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其距离不适当超过250m。
宿舍附近应有活动场地、集中绿地、自行车存储处,宿舍区内宜设机动车停车位。
宿舍建筑房屋间距应满足国标关于防火及日照规定,且应符合各地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机动车不得在宿舍区内过境穿行。
宿舍区内公共交通空间、步行道系统及宿舍出入口,应按照现行行业原则《都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规定设立无障碍设施。
宿舍区内应设有明显标记系统。
4 建筑设计
普通规定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适当过长。
每栋宿舍应设立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立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设立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备住宅居室相似日照原则。
宿舍内应设立消防安全疏散批示图以及明显安全疏散标志。
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立1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立无障碍居室。居室中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原则《都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规定。
居室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规定分为四类,。
居室床位布置尺寸不应不大于下列规定:
1 。
2 。
3 。
居室应有储藏空间,;寒冷、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可恰当放大。
。设固定箱子架时,,,。书架尺寸,,。
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居室、储藏室墙面应做防潮解决。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居室不适当布置在半地下室。
辅助用房
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前室和盥洗室门不适当与居室门相对。公共厕所及公共盥洗室与最远居室距离不应不不大于25m(附带卫生间居室除外)。